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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务派遣机构推荐“本信息长期有效”

发布:2020-07-18 09:51,更新:2010-01-01 00:00

武汉亿隆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一、船员招聘、培训和外派;二、办理各类船员培训、考试服务;三、为船东提供船员配备、船舶技术咨询、海事服务。我们一如既往的以诚信服务为宗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向广大船东和船员提供服务。



船员的一般权利与一般义务(一)一般权利:1、取得工资报酬权2、病残补助金请求权3、受遣返权4、休假权5、获得保险的权利(二)一般义务:1、忠于职守、服从指挥2、不得随船私运货物,不得携带










船员在船上有其它劳务收入和伙食费节余收入:船员在船上除了值班工作外,所做的其它劳务工作,船东均支付给劳务费,伙食费一天5-10美金。

船员在船享受各种劳保待遇:雇佣公司为船员缴纳养老保险、保险和失业保险,船员上船后船东为其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万-100万,一旦船员在船上发生伤亡事故或事故,都将由国家保险公司保障赔偿;



在第四十七条款“三管轮”后增加“电子电气员”。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一条:“下列情形的船员培训项目可以由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则制定培训管理规定并公布实施:(一)在未满100总吨海船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和甲板部船员;或者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海船船舶上任职的轮机部船员;(二)仅在船籍港和船籍港附近水域航行和作业的海船船舶上任职的船员;(三)在未满100总吨内河船舶上任职的船员。”











 第三十八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对培训机构的船员培训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但对经评估确认质量体系运行、培训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的培训机构,可以降低随机抽查比例。抽查应当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承担本期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员情况和授课情况;

  (三)培训设施、设备、教材的使用、补充情况;

  (四)培训规模与师资配备要求的符合情况;

  (五)学员的出勤情况。

第三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证件。

  第四十条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可以询问当事人,向有关培训机构或者个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保守被调查培训机构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并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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